“近年来,某些现象令人堪忧。影视作品制作完成后播映,原著名称、原著作权人的名字,往往会莫名其妙地消失不见;宣传活动和海报上,导演和演员被大肆渲染,而原创作者或是剧本编剧,已成为被影视制作公司和大众‘遗忘的角落’。”著名作家、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“两会”期间递交给全国政协的提案中写到。
在这份名为《关于建议华表奖、金鸡奖、百花奖、飞天奖增设“最佳改编剧本奖”》的提案中,张抗抗与全国政协委员、国家一级编剧、中国电影文学会会长王兴东联合发出呼吁:“为了进一步增强人们尊重原创,尊重首创的意识,落实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纲要》,维护原作和改编者共同拥有的知识产权,使文学作品为影视改编提供更多的能源,提高影视产业不断创新的能力,我们建议在‘华表奖’、‘金鸡奖’、‘百花奖’、‘飞天奖’等国内大型影视评奖中,增设‘最佳剧本改编奖’,尊重和保障原作者和改编者的双重权益,使我国的影视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,更为科学有序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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